骨龄在儿童青少年体育竞赛中的应用
人类生长发育过程中,骨骼发育的变化基本相似,每一根骨的发育过程都具有连续性和阶段性,不同阶段的骨具有不同的形态特征,比如手腕骨出现的顺序、形状都与年龄有关,干骺端的二次骨化中心生长的速度与骨干融合的程度也和年龄有关,但它是骨的生理变化,所以我们把它叫做生物年龄—骨龄,因为它与生理成熟度密切相关,所以骨龄能准确的反映人体发育的生理成熟程度。
早在1929年俄亥俄州克里夫兰西部医学院教授托德带领的研究小组,就开始了人类骨生长发育研究,他们跟踪测定的儿童全部是美国出生的白人,几乎所有儿童的祖先都来自北欧,经过多年研究,最后从1000名儿童手腕骨X片中,托德教授和他带领的研究小组,整理出一套《手腕骨成熟图谱》于1937年发表。
我国1982年由国家体委科教司组织,在北戴河召开了“青少年选材工作”会议,上海体育科研所承担了“球类运动员选材”,黑龙江体育科研所承担了“冰雪运动员选材”,同年,这两个体育科研所也开展了骨龄测试。不久国家体委组织制定了我国儿童青少年骨龄评价标准《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—CHN法》,随着我国改革开放,社会经济迅速发展,人民生活大幅提高,针对我国青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出现加速趋势,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《中国骨发育标准修订》课题组,开始对中国青少年骨发育标准进行了修订,2006年《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—中华05》由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实施。
人类在考古学中,很早就使用了骨龄来估价尸骸的年龄,在司法科学中,也很早就应用骨龄来推测未成年人的年龄,国际多学科法庭年龄推测研究组,于2000年提出青少年活体年龄推测专家共识指南,手腕部骨龄得到各国专家共识。
长期以来,在青少年体育竞赛中,青少年的年龄确认,已成为国内外青少年比赛中难以消除的顽症,为了公平竞赛和保护青少年运动员的健康与安全,国际奥委会和国际体育联合会以及国内各单项协会,都在努力寻找适当的青少年年龄的确定方法,从目前研究进展来看,手腕骨骨龄仍然是唯一的实用方法。
人都有两种年龄,一种是生活年龄,另一种是生物年龄,骨龄确认的是年龄范围,既然我们不能完全消除违背体育运动精神和公平竞赛原则的“以大打小”,那么,我们在青少年体育运动竞赛中,是否采用生物年龄—即骨龄分组呢!其实,国内外研究青少年生长发育的学者很早就提出,青少年体育比赛以骨龄分组更为公平,因为青少年的运动能力,不仅与年龄相关,与骨龄的相关更为密切。因此,以骨龄分组既可以避免年龄虚假之害,又体现了公平竞赛的原则,同时也减少在接触中弱小运动员被撞风险。所以在我国各类项目的青少年比赛中,采用骨龄分组越来越多。
今年“宝狮莱杯”第八届全国少年速度轮滑竞标赛,于2014年5月3日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圆满落幕,此次赛会设男女丁、丙、乙、甲四个组别速度轮滑比赛,参赛运动员来自全国各地,近400名运动员参加各项目角逐。全国青少年速度轮滑竞标赛,不仅是我国速度轮滑后备人才的“大检阅”,也是秦皇岛市北戴河一张成功的“城市名片”。
随着逐年参赛运动员的增加,比赛组别的细化,运动员的年龄问题,越来越突出,不论虚假年龄还是被猜疑,赛场内外总会出现不和谐之声,这同样是速度轮滑青少年比赛不可绕过一个老问题。
为了解掌握全国青少年速度轮滑比赛中运动员发育现状,探索更加公平的竞赛分组制度,组委会在此次竞赛中决定对男女丁组、丙组各项前三名;男女乙组各项第一名,进行骨龄测试,作为骨龄“初试”,
所以骨龄评定结果仅为中国轮滑协会存档资料。为了让大家对骨龄测试有所了解,中国轮滑协会秘书长黄强,在本次比赛领队、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做了详细说明,得到所有参赛队伍的认同与支持,因此,在整个骨龄评定工作过程中,进行的十分顺利。
这次骨龄测试,根据规定受测运动员共29人,骨龄片由北戴河放射科统一拍摄,骨龄评定由秦皇岛体工队科研所,有资质人员按《中国人手腕骨发育标准—中华05》标准统一评定,其结果受测的29名运动员中,超生活年龄一人(仅超骨龄范围0.5)和小于生活年龄一人。从骨龄结果看,一是说明参赛队运动员年龄的真实性,二是证实骨龄评定的科学性。骨龄测试对骨龄偏大的运动员,能做到使其心服口服,对人们质疑虚报年龄的运动员,通过骨龄测试为其“正名”,不仅消除了人们的非议,也增强了被误解运动员的信心,因此,受到大部分教练员和家长的赞同。
虽说中国轮滑协会在这次全国青少年比赛中,做了一次骨龄“初试”,但它却能体现骨龄测试,不仅是遏制虚假年龄不正之风,维护体育竞赛公平,公正原则的手段,更是促进我国速度轮滑优秀运动员后备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。
转(中国轮滑协会http://rollersports.cn/jsjl/2014-06-03/438063.html)作者:刘雄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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